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建〔2022〕7號)精神,加大對三孩家庭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現(xiàn)就實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yōu)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限額上浮20%確定。
二、我市三孩家庭無房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按規(guī)定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
三、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本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1日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建〔2022〕7號)精神,加大對三孩家庭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8月1日制發(fā)了《關于實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10號)。
二、制定依據(jù)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
3.《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支持推進“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建〔2022〕7號)
三、主要內(nèi)容
我市三孩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限額上浮20%確定;我市三孩家庭無房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按規(guī)定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本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四、文件實施時間
該文件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五、其他
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和解釋。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解讀人: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韓衛(wèi)偉、行政審批處吳雅清
聯(lián)系電話:87566342 87008272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