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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政策問答
粉絲朋友們看過了嗎?
今天小編帶來了第二期
一起來“漲知識”吧
問:按項目參保的繳費金額是如何確定的?
答
本市按項目參保的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項目標段合同載明的合同價的0.8‰確定,并根據(jù)“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適時調整。
問:建設單位追加工程投資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需要補繳工傷保險費?
答
按項目參保后,建設單位追加工程投資的,應當及時將追加投資后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支付給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確定追加投資后的30日內辦理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手續(xù)。
問:已參保繳費的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可以申請退保、退費?
答
已參保繳費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因項目取消未開工或減少工程投資等原因申請退保、退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jù)有關部門的相關材料,給予退保、退費處理。
編輯:雅杰
來源:上海社保
本文地址:按項目參保工傷保險時,工傷保險費怎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