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因轉換工作,離開了原來的城市,到了中山工作,原先的社保該停掉還是繼續(xù)買呢?
問題2、原來在老家買了社保,現(xiàn)在到中山上班,公司說要幫我買社保,老家的社保要停掉嗎?
注意了!
只在工作地參保就可以啦!
劃重點
1、社保權益跟著“人”走
《社保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由用人單位在3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xù)。
也就是說,到了新的城市工作后應盡快在新的工作單位辦理參保。
2、重復參保無法享受雙重待遇
● 參保人不應同時在兩個或以上地方參保;
● 重復繳納的年限不可以累計;
● 重復參保無法享受雙重待遇,建議停止繳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社會保險。
3、兩地同時參保了怎么辦?
由于重復時間段內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年限不能累計,重復繳納的社保費用可以在辦理養(yǎng)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時,申請退回其中一份重復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