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管理部、分中心,機關各科室:
經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30%;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40%。
二、恢復倍數法確定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
三、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暫停執(zhí)行
在臨沂市范圍內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購房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上述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其他貸款政策不變。2018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貸款申請,仍按原貸款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