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類型 |
信息要素 |
填寫說明 |
辦 事 指 南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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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住房公積金商品房按揭貸款 |
受理范圍 |
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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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機構 |
由購房所在地的分中心受理。 1.東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東海縣牛山鎮(zhèn)利民西路9號,郵編:222300,電話:0518-87221881); 2.灌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灌云縣伊山鎮(zhèn)西環(huán)路美都新城小區(qū)西門南側,郵編:222200,電話:0518-88820333);3.灌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灌南縣新安鎮(zhèn)灌河路261號,郵編:223500,電話:0518-83288891); 4.贛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贛榆青口鎮(zhèn)黃海東路0315號,郵編:222100,電話:0518-86237052); 5.海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州區(qū)朝陽中路16號,郵編:222000,電話:0518-85525798,0518-85411597) 6.連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連云區(qū)中華西路49號建行港口支行,郵編:222000,電話:0518-82304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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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電話 |
0518-85520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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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單位連續(xù)欠繳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3個月),且從申請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單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2000元以上; 3.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經(jīng)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的購買自住住房行為的相關證明材料,并且《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房地產(chǎn)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時間在1年內(nèi); 5.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符合“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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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異、喪偶、單身需填寫《婚姻狀況聲明書》; 3.房產(chǎn)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首付款發(fā)票; 4.擔保材料 (1)以現(xiàn)房抵押的,應提供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證、評估報告; (2)以期房抵押的,應提供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出具的階段性擔保書; (3)以質(zhì)押擔保的,應提供“中心”認可的出質(zhì)證明材料; (4)以擔保公司擔保的,應提供由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書。 5.共同借款人在本市范圍之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原件1份及最近12個月繳存明細賬原件1份。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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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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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nèi)審批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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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連云港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審批發(fā)放操作規(guī)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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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