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繳存職工:
為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減輕我市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壓力,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huì)審議批準(zhǔn),我中心自2017年11月20日起增加本市戶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具體為:本市戶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每三個(gè)月可申請(qǐng)?zhí)崛∑浔救俗》抗e金賬戶內(nèi)的余額,每次可提取金額為提取至賬戶余額保留100元。
提取所需要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
3、由民政部門核發(fā)的《低保證》或《低收入證》;
4、職工家庭戶口本原件 。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