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備材料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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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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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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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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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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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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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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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人簽字,填寫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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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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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身份證(不可用臨時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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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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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過期或無磁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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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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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證明 戶口本 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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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驗查 需查驗 需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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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提供結(jié)婚證,未婚需現(xiàn)場簽署婚姻聲明;離異等原因現(xiàn)單身的,提供離婚證。 需提供子女的戶口本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租賃住房,當前承租連續(xù)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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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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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無房證明 銀行卡(儲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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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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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chǎn)管理部門核對 持本人有效收款銀行儲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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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職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對一套租住住房提出提取申請,每滿一年可提取一次(周期為12個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支付的房屋總額,且每年度最高可提取市區(qū)(含埇橋區(qū))最高額度為9600元,各縣為6000元。
(二)辦理流程
1、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出具家庭無房證明的職工,需攜帶身份證、結(jié)婚證、戶口本到中心填寫家庭無房證明表后到房產(chǎn)管理部門核對。
2、住房公積金提取(銷戶)申請、提取服務(wù)指南可在中心服務(wù)網(wǎng)點領(lǐng)取或通過中心網(wǎng)站下載。
3、本人持以上相關(guān)材料至中心服務(wù)網(wǎng)點申請受理。
4、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簽字確認。
(三)特別提示
1、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wù)由職工本人辦理。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表格可在中心網(wǎng)站下載。
3、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4、政策咨詢電話:市值3054115,埇橋 3027513,碭山 2276766,蕭縣3797002、3797003 ,靈璧2379058、2379060 ,泗縣7025655。
網(wǎng)址:www.ahsz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