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縣區(qū)管理部: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精神,為了保障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公積金租房支取的公平性、有效性、真實性、合法性。根據我中心委托天水中恒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關于《房地產租金》的評估報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予以進一步明確,具體如下:
一、租房提取范圍
(一)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二)限制提取情形: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且所提供擔保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不予提取。
二、提取額度
(一)租住商品住房的
秦州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公積金用于租房最高可提取20000元,夫妻雙方合并計算;
麥積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公積金用于租房最高可提取15000元,夫妻雙方合并計算;
秦安縣、甘谷縣、武山縣、清水縣、張家川縣繳存職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最高可提取10000元,夫妻雙方合并計算。
(二)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租賃公共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金額提取,但不得超過各縣、區(qū)租房提取的上線,夫妻雙方合并計算。
三、提取所需資料
(一)租賃商品住房的,提供如下材料:
1、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公積金繳存地與戶籍所在地屬不同縣、區(qū)的,需同時提供兩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無房產證明。
2、婚姻關系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未婚的,提供單身聲明。
3、租賃合同及租金收據,租房房東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購房備案合同)和身份證復印件。
4、職工所在單位提供的住房情況核實調查表。
5、職工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二)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如下材料:
1、公共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配偶公積金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原件,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四、提取時間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下次提取時間需間隔12個月以上。
五、相關責任
中心將按建金[2015]19號文件通知對職工租房提取公積金行為進行核查,如發(fā)現出具虛假證明資料、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中心將通報職工所在單位,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該職工及配偶三年內提取和貸款資格,并將騙提行為納入征信系統(tǒng);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上政策調整,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2017年7月12日
天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