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
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連續(xù)正常繳存時間小于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連續(xù)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連續(xù)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二、設立再次貸款間隔時間
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必須與前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時間間隔一年(含一年)以上。
三、實行提取和貸款額度掛鉤
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金額和申請的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相應的貸款成數。
四、調整最高貸款限額
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單身或夫妻雙方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貸款限額為35萬元。
五、調整最長貸款年限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限。
六、停止商轉公貸款業(yè)務
停止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