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公積金新規(guī):取消還貸可延至退休年齡后5年
根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文件精神,昨天,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出《關于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的通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鑒于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已達到88%,已超過文件對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于85%的城市,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規(guī)定,經(jīng)研究,從2017年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的規(guī)定。申請人貸款償還期限按其法定退休年齡核定?!锻ㄖ吠瑫r明確,2017年3月1日后,對2017年3月1日前,購房人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簽訂購房合同并送交易所備案已辦理延長期的公積金貸款件,仍可按延長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來自官方稍前提供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汕頭全市新增住房公積金歸集單位560個,新增歸集人數(shù)3.44萬人,分別比2015年遞增41.77%、11.60%;住房公積金新增歸集額34.96億元,比2015年同期遞增9.72%;全年全市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7700筆、32.26億元,分別比2015年同期遞增47.82%、64.17%。2016年全年釋放提取及貸款資金總和達59.42億元,住房公積金使用率(提取總額+個貸余額之和占繳存總額的比例)達到88%,資金使用率躍居全省前列。
來源:汕頭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