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工傷醫(yī)療費和核定傷殘待遇辦事指南 | |
事項名稱 | 報銷工傷醫(yī)療費和核定傷殘待遇 |
服務對象 | 市本級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經辦人員或工傷舊傷復發(fā)人員。 |
辦理依據 | ㈠《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㈡ 《工傷保險條例》; ㈢《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fā)〔2003〕42號); ㈣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范圍規(guī)定》的通知(川勞社辦〔2003〕127號); ㈤《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決定的通知》(川府發(fā)〔2011〕28號); ㈥《遂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貫徹執(zhí)行新〈工傷保險條例〉的通知》(遂府發(fā)〔2012〕7號) |
受理單位 | 遂寧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工傷與生育保險科 |
辦理地點 | 遂寧市船山區(qū)遂州南路339號遂寧市社保服務大廳 |
基本流程 | 第一步: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向工傷與生育保險科申報資料; 第二步:工傷與生育保險科對其申報的資料、工傷人員參保及用人單位繳費情況進行審核; 第三步:工傷與生育保險科按相關規(guī)定核定工傷醫(yī)療費報銷金額、住院期間的工傷人員伙食補助費總額以及統(tǒng)籌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生成并打印《工傷醫(yī)療(康復)待遇審核表》; 第四步:工傷與生育保險科核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生成并打印《傷殘待遇核定表》 第五步:工傷與生育保險科將審核簽字確認后的《工傷醫(yī)療(康復)待遇審核表》、《傷殘待遇核定表》送財務科、社會化管理服務科(可由用人單位具體辦理人員直接交送); 第六步:財務科電話通知用人單位辦理,并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撥付手續(xù);社會化管理服務科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人員納入社會化發(fā)放。 |
申請材料 | ㈠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向工傷與生育保險科申報資料; ㈡工傷與生育保險科對其申報的資料、工傷人員參保及用人單位繳費情況進行審核; ㈢工傷與生育保險科按相關規(guī)定核定工傷醫(yī)療費報銷金額、住院期間的工傷人員伙食補助費總額以及統(tǒng)籌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生成并打印《工傷醫(yī)療(康復)待遇審核表》; ㈣工傷與生育保險科核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生成并打印《傷殘待遇核定表》 ㈤工傷與生育保險科將審核簽字確認后的《工傷醫(yī)療(康復)待遇審核表》、《傷殘待遇核定表》送財務科、社會化管理服務科(可由用人單位具體辦理人員直接交送); ㈥財務科電話通知用人單位辦理,并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撥付手續(xù);社會化管理服務科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人員納入社會化發(fā)放。 |
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辦理時限 | 材料齊全的,5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完備。 |
咨詢方式 | 0825-5863213,社保服務大廳導辦及咨詢服務臺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825-586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