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老齡辦下發(fā)了《關于開展2016年“老有所為”先進典型人物宣傳活動的通知》。據(jù)了解,自2014年開展以來,先后有191位個人、11個集體被推薦為“老有所為”先進典型人物,在全社會產(chǎn)生了強烈反響。為著力發(fā)揮老年人積極作用,營造支持“老有所為”、參與“老有所為”、宣傳“老有所為”的社會氛圍,構(gòu)建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大格局,全國老齡辦決定,開展2016年“老有所為”先進典型人物宣傳活動(以下簡稱“活動”)。
活動旨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體學習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quán)益保障法》,宣傳老年群體參與社會、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良好形象,激勵更多的老年人樹立積極老齡觀、人生觀、價值觀,發(fā)揮自身價值,傳播正能量,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宏偉目標做出新貢獻。
活動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老齡辦和全國性老年社會組織要重點推薦品德高尚,有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在老年社會組織、“銀齡行動”、扶貧濟困、文化教育、互助養(yǎng)老、維權(quán)維穩(wěn)、保護環(huán)境、移風易俗、家庭和睦、關心下一代、“銀齡行動”等領域做出貢獻,事跡生動感人,受到社會廣泛贊譽,年齡60周歲以上的基層普通老年群眾典型。
活動將推選出2016年度的“老有所為”先進典型人物,向全社會發(fā)布“老有所為”先進典型人物典型事跡,并在中央主流媒體和老年媒體上進行專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