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積極發(fā)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通知
商公積金委〔2014〕3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駐商單位: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是解決城鎮(zhèn)職工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是新型城鎮(zhèn)化健康發(fā)展的重要支撐,也是繳存職工的基本權益。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fā)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支持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現就積極發(fā)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放寬貸款條件。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商丘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二、調整貸款額度及年限。凡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款的30%,貸款最高比例可達到抵押房屋價值的70%。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最長貸款年限調整為30年。
三、開展異地貸款業(yè)務。戶籍為商丘市,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商丘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降低貸款中間費用。減少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時的中間費用,減輕職工貸款負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以房屋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不再要求貸款職工提供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
五、優(yōu)化貸款辦理流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應盡快聯網,實現信息共享,簡化貸款辦理程序,縮短貸款辦理周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職工提交申請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抵押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fā)放。
六、調整首套房認定標準。對曾經在商丘市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貸款本息并再次申請的,在認定住房套數時,不再認定原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七、積極開展沖還貸業(yè)務。盡快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業(yè)務,允許貸款職工以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沖還貸款本息,包括一次性沖還和逐月沖還,減輕貸款職工還款壓力,減少貸后逾期風險。
八、提高貸款服務效率。盡快開通12329服務熱線和短信服務平臺,向繳存職工提供數據查詢、業(yè)務咨詢、還款提示、投訴舉報等服務。積極開展網上繳存查詢、貸款業(yè)務咨詢等業(yè)務。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加大貸款力度,擴大貸款規(guī)模的同時,要嚴格審批,規(guī)避貸款風險,保證資金安全。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