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guī)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現將本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本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有17名成員。管委會審議通過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1、同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4年決算報告》、《2015年預算報告》以及《關于從2015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專項發(fā)展資金的報告》。2、同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隨縣購買業(yè)務用房。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業(yè)務用房購置及裝修,要按照管委會的決策,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意見,加快推進。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隸屬隨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中心內設6個科室,下設2個辦事處、1個直屬營業(yè)部。
二、業(yè)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共計7家,比上年增加1家。全年實繳單位1520家,實繳職工6.71萬人,繳存5.57億元,同比增長18.26%。當年新開戶單位168家,新開戶職工0.61萬人,凈增單位81家,凈增職工-0.05萬人。截至2015年底,繳存總額26.11億元,繳存余額18.3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7.18%、19.97%。
(二)提取:全年提取2.52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45.24%,比上年同期增加14.03個百分點。截至2015年底,提取總額7.73億元,同比增長48.37%。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本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共計3家、比上年減少1家。全年,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21萬筆4.83億元,同比增長57.67%、52.39%?;厥諅€人住房貸款0.94億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78萬筆14.36億元,貸款余額11.24億元,同比增長36.84%、50.84%、52.9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61.14%,比上年同期增加13.16個百分點。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尚未列入試點城市。
(四)購買國債:尚未購買國債。
(五)資金存儲:截至2015年底,全市結余資金存款7.32億元。其中,活期0.4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0.65億元,1年以上定期6.27億元。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資金運用率61.14%,比上年同期增加13.16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yè)務收入:全年,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收入共計7323.13萬元,同比增長16.97%。存款利息收入3711.9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611.15萬元。
(二)業(yè)務支出:全年,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支出共計1731.88萬元,同比降低41.93%。繳存職工賬戶余額的利息支出1486.35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支出180.56萬元,其他支出64.98萬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5591.24萬元,同比增長70.56%。增值收益率3.33%,比上年同期增加0.91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123.5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467.73萬元,上交財政管理費用60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000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00萬元。截至2015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312.33萬元,累計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28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全年,管理費用支出947萬元,同比增長13.14%。其中,人員經費359萬元,公用經費51萬元,專項經費537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個人住房貸款8.58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76‰。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3312.33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2.95%,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6%。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尚未列入試點城市。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尚無歷史遺留風險資產。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yè)務: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4.4%和18.26%。繳存職工的構成情況:
按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47.66%,國有企業(yè)占26.74%,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1.44%,外商投資企業(yè)占0.49%,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7.88%,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4.12%,其他占1.67%。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體占58%,中等收入群體占37%,高收入群體占5%。
(二)提取業(yè)務:全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1萬筆2.52億元。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0.4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5.8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21.05%,租賃住房占0.29%,其他占3.3%);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9.5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9.9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4.89%,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46%,其他占2.27%)。
(三)貸款業(yè)務。
1.個人住房貸款:全年支持職工購建房25.32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8.71%,比上年同期增加13.04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jié)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9000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占9.53%,90-144(含)㎡占82.58%,144㎡以上占7.89%;新房占89.99%,二手房占10.01%。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2.61%,中等收入群體占80.93%,高收入群體占16.46%。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尚未列入試點城市。
(四)住房貢獻率: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fā)放額、項目貸款發(fā)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8.77%,比上年同期增加30.84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規(guī)范繳存行為,促進達標規(guī)范繳存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報請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出臺《關于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事項的通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省政府明確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超過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單位和個人各5%),不得高于24%(單位和個人各12%)。市直、隨縣、廣水市、曾都區(qū)、隨州高新區(q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qū)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中央、省駐隨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為24%(單位和個人各12%);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衛(wèi)生院,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暫按職工基本工資,繳存比例原則上在上一年度標準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最低不得低于16%(單位和個人各8%);已建制滿三年且達到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4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企業(y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按不低于2014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核算,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6%(企業(yè)和個人各8%),低于16%的,按每年提高1至2個百分點核算;已建制滿三年但未達到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4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不低于當地本年度職工養(yǎng)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核算,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6%(企業(yè)和個人各8%);2013年-2015年新建制的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暫按省政府明確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繳存比例按10%(企業(yè)和個人各5%)核算,逐年提高繳存基數和比例,原則上按每年提高1至2個百分點進行調整;有條件的社區(qū)居委會應為社區(qū)工作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月基本工資,繳存比例為10%(單位和個人各5%);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其2014年度月平均收入,但不得低于省政府明確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不得高于我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4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繳存比例最低為16%,最高不超過24%。2015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暫定為206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數合計)。月繳存額下限暫定為市區(qū)102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數合計),隨縣、廣水市9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數合計)。
(二)進一步調整放寬公積金使用政策
申請貸款繳存年限由正常繳存滿6個月以上,調整為一次性繳足6個月即可申請貸款。降低貸款首付比例,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首付比例分別由30%、60%統(tǒng)一降為20%;貸款額度限額由35萬元提高到40萬元;提高還貸額占家庭收入比例,將月還款額占家庭收入比例由50%提高到60%。啟動裝修貸款,申請貸款、提取總額按1500元/㎡核定,限額為25萬元;靈活就業(yè)人員自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額度,由25萬元提高到35萬元;啟動異地繳存職工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貸款范圍不限于本省;擴大家庭代際互助貸款;商業(yè)住房貸款可轉為公積金貸款;職工購房提取、還貸提取比例限額由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的80%,調整為可提取保留個人百元以下全部存儲余額。原由個人交付的房屋抵押登記費用80元,改為從住房公積金業(yè)務中支出,減輕職工負擔。
(三)嚴格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利率政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2015年6月30號,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為全市92282名繳存職工結計利息2064萬元。2014年7月以來繳存的公積金,本次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0.35%計息;上年結轉的公積金,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1.6%計息,利息在結息當日轉為職工本金。職工銷戶提取計算利息53.92萬元。
2015年初的存量貸款、五年以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為3.75%,五年以上的年利率為4.25%,此后央行四次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新增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同步進行了下調。
(四)完善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措施
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窗口服務工作的意見》、《柜面規(guī)范服務標準(試行)》、《工作人員服務規(guī)范》等一系列制度,重新修訂《公開服務承諾》,充實服務內容,完善落實“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辦結制”、“預約服務制”。推行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短信服務、提醒服務;開通網銀服務,加強網上服務。簡化辦理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辦理要件,提高辦理效率。印制服務指南,方便辦事職工。運用“互聯(lián)網+”模式,建立多功能信息化平臺,為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提供技術保障,實現網上營業(yè)廳、12329服務熱線及短信、手機app及微信、營業(yè)網點四位一體的全方位服務。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5日
本文地址:隨州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