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北京市政府批準成立的市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副局級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北京地區(qū)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制定及實施、公積金的歸集及支取、貸款的發(fā)放及回收、資金的保值及歸還,同時承辦市政府及公積金管委會交辦的相關工作。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管理中心實際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良好的團隊協(xié)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或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學畢業(yè)生;
(五)一般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海外留學人員及非京生源須符合進京政策條件;
(六)本科學歷人員年齡應在24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應在28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應具有經濟、財會、金融、法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特別優(yōu)秀的畢業(yè)生可以適當放寬專業(yè)要求。
二、招聘崗位、數(shù)量、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公告時間:2016年3月7日-3月15日
2.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
山西大廈(地圖見附件2)
地址:豐臺區(qū)洋橋西里甲1號
山西大廈電話:87899999
(3)報名與資格審查方式
報名的同時,現(xiàn)場先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再由公開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復核,并結合簡歷評估情況擇優(yōu)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3.報名所需材料
(1)《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初試表》紙質版一份并本人簽字(表格及填表說明見附件3、4);
(此次公開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將報名表電子版于3月15日16:00前發(fā)送至指定郵箱rsc@bjgjj.gov.cn,因后期需進行信息批量采集整理,故不得改動表格格式及文件類型。郵件只需發(fā)送報名表,報名表電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為“姓名-身份證號碼(18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自行修改表格格式、文件類型、文件命名格式發(fā)送郵件的,報名均無效。)
(2)個人紙質簡歷一份;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各一份;
(4)學生證、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各一份。
注:復印件均需使用a4紙,并按照上述順序裝訂整齊。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相應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二)考試安排
1.筆試
由公開招聘工作組結合簡歷情況擇優(yōu)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2.面試
按崗位類別確定面試比例。即定向崗位和遠郊區(qū)縣崗位按照1:4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其他城區(qū)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定向崗位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相應崗位設定的面試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相應崗位設定面試比例的,組織其他崗位人員進行調劑,調劑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進行面試。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請隨時關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不再進行電話通知。
(三)體檢
組織考試合格者到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四)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其中非京生源進京以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結果為準。
(五)其他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址:http://www.bjgjj.gov.cn
聯(lián)系電話:上午(9:00-11:30)67235566-533
下午(14:00-17:30)67235566-510
附件1: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附件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初試表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