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嘉政發(fā)[2006]9號和嘉人社發(fā)[2015]166號文件規(guī)定,申報生育保險待遇時必須同時具備: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連續(xù)12個月;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qū)嵤┯媱澤茉泄?jié)育和復通手術,并在產(chǎn)后或術后三個月內(nèi)向社保機構(gòu)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在申報生育保險待遇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用人單位女職工或職工未就業(yè)配偶生產(chǎn)上月繳納生育保險費憑證(復印件一份);
(2)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生殖健康證(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批準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jié)育手術和復通手術證明(原件);
(3)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出院小結(jié)、嬰兒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死亡或流產(chǎn)證明、實施計劃生育證明及原始病歷、醫(yī)療費用原始發(fā)票及費用清單一份。
(4)公務員(包括參、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或市(區(qū))財政支付(核算)中心出具的本單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證明(原件);
(5)填報《嘉興市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并加蓋公章,正確填寫單位賬號和開戶銀行。
(6)提供申領人出具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或單位介紹信各一份;
(7)如有必要的須提供用人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文本(原件);
(8)每月20日前申報的,款項在次月中下旬劃入單位帳戶,到帳后可到社保局生育保險窗口領取回單,并通知到職工本人。
(9)男職工參保其配偶未就業(yè)符合條件的,除上述資料外,另需提供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結(jié)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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