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功能,加大對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根據(jù)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擴大住房消費的實施意見》(東公委〔2015〕2號)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調(diào)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購房提取條件
1、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nèi),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2、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 1 年內(nèi),貸款辦理之前,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二、調(diào)整還貸及擔保人提取條件
1、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5年后,為保障貸款資金安全,借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貸款未結(jié)清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必須保留一年的繳存額,貸款結(jié)清前,不得銷戶提取。
2、擔保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提取條件的,擔保人在留存一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基礎上,可在購買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支付房租、支付物業(yè)費及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申請?zhí)崛∽》抗e金。
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