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委辦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5〕70號)要求,根據(jù)我市生育保險基金實際情況,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類用人單位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的費率由0.8%調整為0.5%,職工個人不繳費。
市人力社保局 市財政局
2015年9月29日
本文地址:天津市:關于降低職工生育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