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分中心,中心各科室,各受托銀行:
根據《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及放寬貸款年限的通知》(泰公積金委字〔2015〕1號),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提高至60萬元,現對保證擔保額度進行如下調整:
一、自然人保證
借款人貸款額度在20萬元(含)以內的需要1名保證人提供貸款保證;20萬元—40萬元(含)的需要2名保證人;40萬元—50萬元(含)的需要3名保證人;50萬元以上的需要4名保證人。
二、擔保公司擔保
擔保公司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單筆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60萬元。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