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
設定依據(jù)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陽泉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管理辦法》 |
申請條件 | 1、提取申請人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2、提取申請人不是配偶和直系親屬的,由死亡職工生前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3、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fā)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
辦理材料 | 死亡醫(yī)學證明或火化證或因死亡注銷戶口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系證明或公證處對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 |
辦理地點 | 市區(qū)管理部:陽泉市城區(qū)德勝東街27號 郊區(qū)管理部:陽泉市蔭營鎮(zhèn)東大街17號(建行銀行 郊區(qū)支行) 盂縣管理部:陽泉市盂縣秀水東街2號(建行銀行 盂縣支行) 平定管理部:陽泉市平定縣東大街37號(建行銀行 平定縣支行) |
辦理時間 | 除法節(jié)定假日,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聯(lián)系電話 | 市區(qū)管理部: 2296096(支取、匯繳、查詢業(yè)務) 2013969(貸款、查詢業(yè)務) 郊區(qū)管理部:5152886、5152889 盂縣管理部:8099278、8099279 平定管理部:6063928、6063928 |
辦理流程 | 職工提交提取資料;經(jīng)辦人員進行審核;符合條件開具轉賬支票或支款憑證;委托銀行辦理劃款手續(xù)。 |
附件下載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