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范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口職工,并與本市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災難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六)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二、提取資料
(一)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所有申報提取材料均需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傷殘證》或《工傷鑒定結(jié)論通知》或《勞動能力鑒定表》,所有申報提取材料均需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口職工,并與本市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或已登記注銷事項的戶口簿)或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非本市戶口職工,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所有申報提取材料均需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居民醫(yī)學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因死亡注銷戶口的證明),所有申報提取材料均需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災難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重大疾病的提供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醫(yī)療費支付證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關系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家庭生活嚴重困難證明。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提供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和家庭收入證明,以及繳存人和配偶、子女的關系證明,所有申報提取材料均需核驗原件、收復印件。
(六)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文件。
三、辦理時間
每月15-25日(每年6月份因住房公積金結(jié)息,暫停辦理)。
四、辦理流程
(一)由單位公積金經(jīng)辦人初步審核相關資料,并將統(tǒng)一填寫的《自貢市職工非購房類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交公積金中心。
(二)公積金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辦理提取業(yè)務。
(三)辦理完提取業(yè)務即辦理轉(zhuǎn)賬業(yè)務
五、辦理時限
及時辦理。
本文地址:自貢市:非購房類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