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登記[變更]
1.實施單位: 漳州市勞保分中心
2.事項類別: 公共服務
3.事項編碼: 35060032010001009010005
4.法定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2)《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九條;
3)《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五條——第十五條;
4)《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經辦業(yè)務管理規(guī)程〉細則》閩勞社文[2004]353號第二章第六條——第十九條;
5)《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業(yè)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漳建工〔2013〕58號);
6)《關于轉發(fā)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做好建筑施工企業(yè)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勞社文[2007]254號);
7)《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醫(y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征繳管理業(yè)務規(guī)程(試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0]306號);
5.辦理流程: 受理→標準審查→辦結
6.特殊環(huán)節(jié)名稱:無 特殊環(huán)節(jié)時限:無
7.申報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與復印件;
2)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與復印件;
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與復印件;
4)單位基本信息變更表;
5)若單位法人變更需提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8.辦事時限:
法定時限:3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9.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10.聯系信息
10.1窗口電話:2892021、2895571
行政救濟服務熱線:2872052
10.2投訴電話:2026633
10.3行政服務中心網址/表格下載/網上申報:www.zzsldbzj.gov.cn
行政服務中心地址:薌城區(qū)新浦路與元光南路交叉路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