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老齡辦、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老齡辦、民政局、財政局:
為全面掌握新時期我國城鄉(xiāng)老年人生活狀況,根據全國老齡委第十六次全體會議精神和王勇國務委員的指示,全國老齡委決定開展“第四次中國城鄉(xiāng)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以下簡稱“第四次調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努力加強老齡事業(yè)的基礎工作,進一步摸清中國城鄉(xiāng)老年人生活狀況和養(yǎng)老服務需求,為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統籌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戰(zhàn)略、規(guī)劃和政策提供科學支撐,為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中國老齡事業(yè)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和全國老齡委成員單位制定“十三五”專項規(guī)劃提供基礎數據支持,為全面促進中國特色老齡事業(yè)發(fā)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調查內容與調查方式
第四次調查緊緊圍繞老年人生活狀況和養(yǎng)老服務需求,重點了解城鄉(xiāng)老年人健康、照料護理服務、家庭、經濟、社會參與、維權意識與行動、宜居環(huán)境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狀況。調查采取入戶訪談和調查問卷收集數據,主要以滿足全國代表性需要而抽取樣本。調查問卷分為個人問卷和社區(qū)問卷。
三、調查對象、范圍和樣本量
第四次調查對象為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不包括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60周歲及以上的中國公民。調查范圍為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涉及466個縣(區(qū)),1864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每個抽中的縣(區(qū))抽4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7456個村(居)委會(每個抽中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抽4個村(居)委會),首次實現覆蓋全國范圍的調查目標。調查樣本規(guī)模為22.368萬(總抽樣比約為1‰)。
四、調查時間安排
第四次調查共持續(xù)3年左右時間,2014年做好調查前期準備,2015年組織實施調查,2015年底整理公布主要數據,2016年進行數據深度開發(fā)。以2015年8月1日零時為調查標準時點,持續(xù)一個月。調查工作主要分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做好第四次調查的各項基礎準備工作,包括組建專家隊伍、制定抽樣實施方案、設計調查問卷;進行試調查,修訂調查問卷,編寫調查員手冊;印制調查問卷及調查員手冊等資料;召開第四次調查工作部署會議;各地各級老齡辦選拔、培訓督導員。
調查階段(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以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為單位開展入戶調查工作。同時,全國老齡辦將組織調查督導組赴各地進行調查督導工作。
分析階段(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調查問卷錄入、初步匯總主要數據,撰寫數據發(fā)布報告;經全國老齡辦批準后,全國及各地可以公開發(fā)布或使用相關的統計結果;全國老齡辦將組織有關部門、高校和研究機構對調查數據進行研究開發(fā),形成專題研究報告。
五、組織領導
第四次調查在全國老齡委領導下,由全國老齡辦主辦,全國31個省級老齡辦協辦,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負責技術保障工作,被抽中的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承擔具體工作。
為加強第四次調查的組織領導,成立第四次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全國老齡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全國老齡辦主任李立國任組長,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財政部等部門相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全國老齡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老齡、民政、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被抽中的市、縣 (區(qū))老齡辦要成立調查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地的調查組織實施工作,按照調查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qū)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保障調查經費。各地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調查工作需要,將調查經費列入同級預算予以保障。
(三)充分利用基層和社會力量。要充分發(fā)揮老齡、民政工作組織網絡和社區(qū)基層組織的本地優(yōu)勢,調動民政助理員、基層老年人協會骨干、社區(qū)干部及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積極參與,統一組織,形成合力,做好調查工作。
(四)做好調查宣傳工作。各地老齡、民政部門要積極開展調查宣傳工作,宣傳調查的意義與作用,努力擴大調查的社會影響力,增強全社會人口老齡化國情意識。
(五)做好調查培訓工作。調查培訓工作關系到調查的質量,是調查成敗的關鍵。各地老齡辦務必認真選拔調查督導員、訪問員,組織好培訓工作。
(六)做好調查成果轉化工作。各地老齡、民政部門要充分利用調查數據,為各級黨委政府統籌制定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和政策提供科學支撐,為制定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老齡事業(yè)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提供基礎數據支持。同時,要充分利用調查數據和成果,建立和完善老齡統計制度。
(七)做好聯絡工作。請各省級老齡辦對抽樣名單進行核對,無誤后通知抽中地區(qū)做好調查準備,同時請各省級老齡辦確定1名調查主管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請抽中區(qū)縣確定1名業(yè)務骨干為聯絡員,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將省縣兩級聯絡員名單(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報第四次抽樣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