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支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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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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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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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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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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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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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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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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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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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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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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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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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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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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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發(fā)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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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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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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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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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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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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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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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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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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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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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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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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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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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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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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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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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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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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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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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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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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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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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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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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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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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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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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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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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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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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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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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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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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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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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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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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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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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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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上年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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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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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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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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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26
|
18
|
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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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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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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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自理50%;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部分不能自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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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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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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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喪葬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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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上年度月平均工資×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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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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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職工本人生前工資,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0%。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yīng)高于工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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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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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一至四級工傷人員死亡的,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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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
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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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輔助器具配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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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或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按照國內(nèi)普及性標準報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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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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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醫(y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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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傷保險診療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wù)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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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住院伙食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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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實際住院天數(shù)×15元/人定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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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交通、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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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州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按阿府辦發(fā)(2007)76號、阿府函(2011)336號標準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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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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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超過12個月,經(jīng)鑒定委員會確認可延長不超過12個月,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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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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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
康復(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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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康復(fù)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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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fù)性治療的醫(yī)療護理;社會、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咨詢和協(xié)助;進行自理訓練,包括行動、交往及日常生活技能,并為聽覺、視覺受損者提供所需的特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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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工傷復(fù)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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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輔助器具配置待遇,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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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退休待遇達到退休年齡且累計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發(fā)放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攫B(yǎng)老保險金低于傷殘津貼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②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渠道由社會保險機構(gòu)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支付第1、2、3、5、7、8、9、10、11、12、13項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第4、6、14、15、16、17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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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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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和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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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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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guān)系(包括事實勞動關(guān)系)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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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情況材料(含時間、地點、原因、傷害程度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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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病情證明書》或《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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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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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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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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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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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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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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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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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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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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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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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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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nèi),由用人單位向州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遇有特殊情況,報經(jīng)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nèi),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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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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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其間發(fā)生符合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guān)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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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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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和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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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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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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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原件或蓋鮮章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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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病情證明書》或《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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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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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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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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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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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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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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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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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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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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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其用人單位向州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材料完整的,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傷情復(fù)雜、涉及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對鑒定結(jié)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jié)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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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申報兩項待遇的,不重復(f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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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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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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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fù)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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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享受工傷待遇申報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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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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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jié)論書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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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證明,檢查報告單、住院費用結(jié)算票據(jù)及費用明細匯總表原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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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診轉(zhuǎn)院、舊傷復(fù)發(fā)、康復(fù)治療和輔助器具配置的,《工傷職工轉(zhuǎn)診轉(zhuǎn)院審核表》《工傷職工舊傷復(fù)發(fā)治療費用審核表》《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更換)審核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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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事故3日內(nèi)(節(jié)假日順延)書面向參保的社保局報告?zhèn)浒?;醫(yī)療終結(jié)后及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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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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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收據(jù)原件;屬交通事故的出具《機動車輛保險計算賠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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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依賴鑒定結(jié)論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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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jié)論書下達后及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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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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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屬交通事故的出具《機動車輛保險計算賠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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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復(fù)印件和確定其繼承權(quán)的法律文書、公證文書或公安機關(guān)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委會等部門出具的有關(guān)證明材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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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工傷決定書下達后及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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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①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yī)療機構(gòu)、輔助器具配置機構(gòu)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②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提供虛假鑒定意見、提供虛假診斷證明、收受當事人財物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數(shù)額較大的,構(gòu)成詐騙罪。③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yīng)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shù)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欠繳期間發(fā)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支付。參保并補繳應(yīng)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社保機構(gòu)和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支付新發(fā)生的費用。④用人單位拒不協(xié)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diào)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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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整理截止2014年12月的相關(guān)政策、文件,具體執(zhí)行以原文為準,有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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